(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完整版(1)
(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 程完整版 (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 程完整版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公司洛阳栾川钼业集团公司 矿山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矿山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LM/KS-ZY-09LM/KS-ZY-09 矿山公司安全委员会矿山公司安全委员会 目 录 一一、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某公司简介、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某公司简介 二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矿山公司简介 三、矿山公司职工安全生产守则三、矿山公司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四、矿山公司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四、矿山公司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1牙轮钻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电铲工安全操作规程 3空压机工 安全操作规程 4电焊、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检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6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8碎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9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0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11轮胎式装载机、压路机、叉车、驾驶员安全操作 规程 12BC-7 型粒状铵油混装车安全操作规程 13汽车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4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5养路工安全操作规程 16爆破器材库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7油库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18排碴场指挥工安全职责 19露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20锅炉工操作规程 21推土机、加油车安全操作规程 22装药工安全操作规程 23爆破器材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四、矿山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四、矿山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检查制度 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4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5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6排碴场管理制度 7爆破器材出入库制度 8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9露天边坡管理制度 10安全培训制度 11采空区管理制度 12、关于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暂行规定12、关于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暂行规定 六、特殊工种持证情况表 六、特殊工种持证情况表 七、各种预案 七、各种预案 一、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某公司简介一、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某公司简介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某公司简称洛钼集团, 是以钼钨的采、 选、冶、深加工为主,集科研、生产、贸易为一体的海外上市公 司,证券代码:3993,中文名称:洛阳钼业,英文名称:中国钼 业, 公司市值居世界矿业前 30 位。 是河南省百强企业和洛阳市 16 家重点企业之一。下属四个分公司、五个子公司、五个控股公司、 俩个参股公司。截止 2007 年四月,拥有采矿能力 30000t/d;选 矿能力 30000t/d;钼铁冶炼能力 12000t/y;氧化钼焙烧能力 20000t/y;深加工能力 1000t/y;白钨回收能力 15000t/d,为中国 第一大钼生产企业。企业拥有产品进出口权,主要产品钼(钨) 精矿、氧化钼、钼铁、钼(钨)酸铵、钼(钨)粉及钼棒、板、 条、丝及稀土材料和制品等 30 多个品种,产品远销美洲、欧洲、 韩国、 日本、 东南亚、 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企业全面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和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的 发展战略是以钼为主体,以钨和贵金属为俩翼,依靠科技创新、 建设绿色环保矿山、占领国际国内市场,将企业建设成为世界领 先的国际化稀贵金属矿业集团。 二、洛阳栾川钼业集团矿山公司概况 二、洛阳栾川钼业集团矿山公司概况 洛钼集团矿山公司是从事钼钨露天开采的现代化大型矿山企 业,位于洛阳市西南 200 公里的栾川县冷水镇、赤土店镇交接处。 建于 1988 年 8 月,现有员工 900 余人,其中地质、采矿、测量、 机电、营销、管理等各类技术人员 130 余人,拥有国内为先进的 大型穿孔、铲装、运输、碎矿等主要生产及其辅助设备 100 余台, 总重量达 6300 余吨,固定资产 7.88 亿元,装备先进、技术力量 雄厚,现生产能力达 30000t/d,年销售收入突破 7 亿元之上的特 大型露天矿。 现开采的三道庄钼钨矿区是栾川钼矿田三大矿区之一。具有 矿体厚大集中,走向长 1500 米,厚度 80150 米,平均厚度 125 米,主要赋存和箱状背斜俩翼,倾向南西,面积 487 平方米,矿 石储量 5.8 亿吨,其中钼金属储量 67 万吨,平均品位 0.115%; 钨金属储量 50 万吨,平均品位 0.117%;为埋藏浅、品位高、可 选性好的特大型钼钨矿床,是河南省乃至全国的一大 资源优势。 3000t/d 露 天 开 采 境 界 长 2350m, 宽 1385m, 开 采 标 高 1630.81114m,最大采高 516.8m,生产台阶高 12m,最终且段为 24m,采用牙轮钻机穿孔电铲铲装汽车运输台阶式采剥工艺; 汽车破碎溜井电机车开拓运输系统。1999 年达 5000t/d 生 产规模,2002 年提高到 8000t/d。2003 年开始进行 3000t/d 扩采 工作, 当年 11 月 25 日实施了 露采扩建第一次大爆破, 2004 年 5 月 22 日实施了装药量 700t、爆岩量 104.5 万 m3的河南省最大规 模的硐室大爆破。大爆破结束以后,面对工程浩大的基建剥离任 务,采取“借梯上楼”的办法,引进福建泉州丰业公司等 3 家单 位穿孔、铲装、运输设备 500 余台实施基建剥离任务,全面拉开 了露采剥离大会战。同时,先后购置了 4 台 4m3电铲、4 台 KY250 牙轮钻机、15 台 32t、5 台 45t 重型汽车,且完善了配套 设施的建设,新建了 1 座 35kv 的变电站、3 座碎矿站,修通了各 作业区道路 10000 余米。 在 2000 余名露采建设者夜以继日的奋战 下,于 2006 年 3 月全线达产,2007 年 7 月再次购进 2 台 KY-250 型牙轮钻机、1 台 10m3电铲、20 台 45t 重型汽车,标志着洛钼集 团的矿山建设跨入了国内现代化大型矿山的行列,为洛钼集团的 做大做强和长远发展开创了良好的局面。在此基础上,坚持科学 发展观,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根据国家有关矿山水土保持和土 地复垦的相关规定, 在排查场及 4000 余米永久性道路俩侧按矿山 公园标准植树 50000 余株,为打造绿色环保型矿山,实现可持续 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矿山公司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三、矿山公司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一、每个职工必须牢固树立一切服务生产意识,一切行动听 从指挥,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原则,遵守各项规 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做好安全文明生产。 二、班前班中不得饮酒,新职工和改变工种的职工必须进行 二级安全教育。 三、上班时严禁穿拖鞋,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四、所有操作人员严禁串岗、脱岗、睡岗、下棋、打扑克、 嬉戏打闹, 未经带班领导同意不得换岗, 严禁操作非工种范围的 设备, 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操作本工种范围的设 备,持证上岗; 五、工作场地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认真填写 各种记录,禁止带小孩进入工作场地; 六、除公司统一安排的文体活动外,工作时间禁止各种文体 娱乐活动, 七、运输车辆要走指定道路,注意各种警示标志,严禁贪走 便道跨越危险区,车辆和行人的距离大于 2 米; 八、每个职工有权利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接受任 何人违章指挥; 九、任何车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脱线行驶和运输私物, 十、严禁在边坡、采空区、高压电线、起重臂下停留、休息; 十一、任何人员不得私拿 爆破器材,发现残药、雷管应及时 上交库房;爆破物品使用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03进行管理; 十二、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拆除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装置、霹 雷、安全标志、照明、防火设施)保护好地压监测点; 十三、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 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积极处理不安全因素; 十四、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且处以 50 元罚款,情节严重 将给和行政纪律处分。 本守则发布后全体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对违反本规定的给和 批评教育 ,对造成恶劣影响者要给和经济处罚或者纪律处罚,对 安全生产者要给和表彰和奖励。 企业理念:创宏伟钼业 建一流矿山企业理念:创宏伟钼业 建一流矿山 企业精神:忠于团队 和环境共赢企业精神:忠于团队 和环境共赢 企业价值观: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价值观: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企业行为准则:求真务实 雷厉风行 审时度势 创造卓越企业行为准则:求真务实 雷厉风行 审时度势 创造卓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某公司 安 全 奖 惩 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一、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 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 河南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 ,参 照劳动部、冶金部、河南省政府、劳动厅、冶金厅、洛阳 市政府、劳动局以及内部有关规定及管理制度制定。 二、凡当年发生伤亡事故,超过 控制指标的单位, 年终对该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权,取消该单 位一把手及直接现任人的评先资格。 三、凡发生事故,单位要在发生事故的五日内将事故 报告、 对责任人的人处理意见等有关材料按制度要求内容 完整的报安全环保处(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 室) 。 四、本奖惩办法中所发生的各项罚款,由安委会办公 室出具罚款单,财务处从核定的单位工资中扣除,行政处 分由安委会研究决定后,下文载入本人档案。 五、各单位对责任人的罚款,可从二次分配的工资中 扣除,对单位的罚款应在行政管理费中开支,不准摊入成 本。 第二章 责任划分 一、直接责任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 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有关法规、规定、 规章制度的; 3、违反劳动纪律的; 4、未经安全部门允许擅自拆除、更改、毁坏安全设 施的; 5、违反 GB644286A7 所列不安全行为的; 6、违反 GB644286A6 所列不安全状态的。 二、领导责任 1、工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即分配上岗作业的(包 括培训不及格,没有取得相应证件的) 。 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者规程不健全的; 3、缺乏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有缺陷的。 4、对事故隐患、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危害点(所) 未采取预防措施的。 5、对事故熟视无睹,致使发生同类事故的; 6、 对 违 反 GB644286A96 所 列 不 安 全 状 态 , GB6424286A7 所列不安全行为负有间接、直接责任的。 三、主要责任 对事故(隐患)的发生(治理)起主要作用的责任。 主要责任者可能是直接责任者,可能是领导责任者,也可 能是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都是主要责任者。 第三章 处罚 对以下情况中直接经济损失或险肇直接经济损失, 集 团公司的二级单位应接受 2030%的经济处罚。领导责任 人应处直接责任人俩倍之上的罚款。 一、经济罚款 (一)伤亡事故 1、凡单位发生责任性重伤、急性中毒、死亡、重大 伤亡、特大伤亡事故,一律按规定时间、要求,如实填写 报表上报,如发现瞒报、谎报、迟报以及故意伪造、破坏 事故现场等现象的,对责任人处以 50100 元罚款。 2、 重伤事故每人/次分别罚款负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人 50100 元。 3、死亡事故(一次死亡 12 人)每人/次分别罚负 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100300 元。 4、重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 3 人或 3 人之上) 每人/交分别罚负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300500 元。 5、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 50 人之上)专题研究处 理。 6、险肇事故对责任人应处 50 元/次罚款。 7、之上各项如果同时发生(即有死亡、又有重伤) 则分别计算,合且罚款。 (二)经济损失事故 在事故定性后, 如果属于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渎职、 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内部管理 制度视情节除行政处分外,且给主要责任人以如下处罚: 1、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 元以下的,罚责任人 50 元。 2、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12000 元的,罚责任人 100 元。 3、直接经济损失在 20015000 元的,罚责任人 150 元。 4、 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110000 元的, 罚责任人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