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及标准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
(医疗质量及标准) 医用放 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 准 (医疗质量及标准) 医用放 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 准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 Radiologicalprotectionstandardformanagementofmedicalradioactivewaste GBZ133-2002 前言前言 本标准第 49 章和附录 B 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木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 WS2-1996 同时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 B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 A、附录 C 和附录 D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且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市放射医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开如、郭玲。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 Radiologicalprotectionstandardformanagementofmedicalradioactivewaste GBZ133-2002 1 范围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学实践中医用放射性废物的管理, 不包括远距离治疗用GBq量级之上废弃密封放射源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 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 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8703 辐射防护规定 GB9133 放射性废物的分类 3 术语和定义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医用放射性废物 以下简称废物。 系指于应用放射性核素的医学实践中产生的放射性比活度或放射性浓度超过国家规定值的液 体、固体和气载废物。 3.2 废物管理 于废物处理或处置中所涉及的技术活动和管理制度。 3.3 贮存室 供放射性废物于处理或处置前临时存放的房间。 4 废物管理壹般防护要求4 废物管理壹般防护要求 4.1 根据 GB8703 废物管理原则和 GB9133,确定各类医用废物的处理或处置方法。废物分类标准参见 GB9133。 4.2 必须区分临床医用放射性废物和医学研究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不可混同处理。医学常用的放射性核素 见附录 A(资料性附录)。 4.3 必须区分放射性废物和非放射性废物,不可混同处理。应力求控制和减少放射性废物产生量。 5 液体废物的管理5 液体废物的管理 5.1 放射性废液 5.1.1 使用放射性核素量比较大,产生污水比较多的核医学单位,必须有废水专用处理装置或分隔污水池轮 流存放和排放废水。 污水池必须恰当选址, 池底和池壁应坚固、 耐酸碱腐蚀和无渗透性, 应有防止泄漏措施。 5.1.2 产生放射性核素废液而无废水池的单位,应将废液注入容器存放 10 个半衰期,排入下水道系统。如 废液含长半衰期核素,可先固化,然后作固体废物处理。 5.1.3下列低放废液能够直接排入流量大于10倍排放流量的普通下水道:每月排放总活度不超过10ALImin。, 每壹次排放活度不超过 1ALImin, 且每次排放后进行冲洗, 医学常用放射性核素 ALImin见附录 B(规范性附录)。 5.1.4 放射性浓度不超过 1104Bq/L 的废闪烁液,或仅含有浓度不超过 1105Bq/L 的 3H 或14C 的废闪烁液不 按放射性废物处理。 5.1.5 放射性浓度小于或等于公众导出食入浓度DIC(公众)的废液作非放射性废液处理,可排入下水道系 统。医学常用放射性核素 DIC(公众)值见附录 B(规范性附录)。 5.1.6 放射性废液中含有俩种之上放射性核素时,相应的公众导出食入浓度DICmin(公众)值的计算见附录 B(规范性附录)。 5.2 注射过或服用过放射性药物的病人的排泄物 5.2.1 使用放射性药物治疗病人的医疗单位,必须为住院治疗病人提供有防护标志的专用厕所,对病人排泄 物实施统壹收集和管理。规定病人住院治疗期间不得使用其他厕所。 5.2.2 住院病人专用厕所应具备使病人排泄物迅速全部冲洗入池的条件,而且随时保持便池周围清洁。 5.2.3 专用化粪池内排泄物贮存 10 个半衰期后排入下水道系统。池内沉渣如难于排出,可进行酸化,促进 排入下水道系统。 5.2.4 无专用厕所和专用化粪池的单位,应根据不同核素排泄特点,为注射和服用放射性药物(131I、32P)的 住院治疗病人提供具有辐射防护性能的尿液、粪便收集器和呕吐物收集器。最初几天的收集物存放 10 个半 衰期,作壹般废物处理。 5.2.5 按第 5.2.4 条收集含 131I 病人排泄物时,必须同时加入 NaOH 或 10%KI 溶液后密闭存放待处理。 5.2.6 对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实验动物排泄物,如本单位不具备专用化粪池,处理方法可参照 5.2.4 条。含有 长半衰期核素的排泄物,可固化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理。 5.2.7 对同时含有病原体的病人排泄物应备有专门容器单独收集,经存放衰变、杀菌和消毒处理后,排入下 水道系统。 5.2.8 符合下列条件之壹的病人排泄物不需要统壹管理: a)注射或服用放射性药物的门诊病人排泄物; b)符合出院条件的病人排泄物。 6 固体废物的管理6 固体废物的管理 6.1 废物收集 6.1.1 按第 4.1 条废物分类标准和废物的可燃和不可燃、有无病原体毒性分开收集废物。 6.1.2 供收集废物的污物桶应具有外防护层和电离辐射标志。 6.1.3 污物桶放置点应避开工作人员作业和经常走动的地方。 6.1.4 污物桶内应放置专用塑料袋直接收纳废物。装满后的废物袋及时转送贮存室。 6.2 废物存放 6.2.1 贮存室建造结构应符合放射卫生防护要求,且具有自然通风条件或安装通风设备,出入处设电离辐射 标志。 6.2.2 废物袋或废物包、废物桶及其他存放废物的容器必须于显著位置标有废物类型、核素种类、比活度范 围和存放日期的说明。 6.2.3 内装注射器及碎破璃等物品的废物袋应附加外套。 6.3 废物处理 6.3.1 焚烧可燃固体废物必须于具备焚烧放射性废物条件的焚化炉内进行。 6.3.2 同时污染有病原体的固体废物,必须先消毒、灭菌,然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理。 6.3.3GBq 量级以下且失去使用价值的废弃密封放射源必须于具备足够外照射屏蔽能力的设施里存放和待处 理。 6.3.4 比活度小于或等于 7.4104Bq/kg 的医用废物可直接作非放射性废物处理。 6.3.5 废物经过存放衰变,比活度降低到 7.4104Bq/kg 以下后,即可作非放射性废物处理。 7 气载废物的管理7 气载废物的管理 7.1 凡使用 133Xe 诊断检查病人的场所,应具备回收病人呼出气中133Xe 的装置,不可直接排入大气。 7.2 放射性浓度小于或等于公众导出空气浓度DAC(公众)的气载废物为非放射性废气,能够直接排放,医 学常用放射性核素的 DAC(公众)值见附录 B(规范性附录)。 7.3 气载放射性废物中含有俩种或俩种之上放射性核素时,相应的公众导出空气浓度DACmin(公众)值见附 录 B(规范性附录)。 8 实验动物尸体的管理8 实验动物尸体的管理 8.1 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动物尸体应防腐、干化、灰化。灰化后残渣按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理。 8.2 含有长半衰期核素的动物尸体,可先固化,然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理。 8.3 含有较高放射性的尸体壹般不应进行防腐处理,而应及时作焚化处理。焚化后残渣按固体放射性废物处 理。 9 废物管理制度9 废物管理制度 9.1 有专(或兼)职废物管理人员负责废物的收集、分类、存放和处理。废物管理人员应熟悉废物管理原则和 掌握剂量监测技术。 9.2 设废物存贮登记卡,废物主要特性和处理过程应记录于卡片上,且存档备案。卡片格式见附录 C(资料性 附录)。 9.3 必须有预防发生废物丢失、被盗、容器破损和灾害事故的安全措施,贮存室的显著位置应设安全警戒信 号。 9.4 密封放射源的废弃和处理,必须履行登记手续,且存档备查。登记表格式见附录 D(资料性附录)。 9.5 废物管理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具和防护设施,防止超剂量照射。 附录 A附录 A (资料性附录)(资料性附录) 医学常用放射性核素医学常用放射性核素 表 A.1 医学常用放射性核素表 A.1 医学常用放射性核素 核素半衰期衰变类型产生主要废物 3H 12.3a-闪烁液 14C 5692a-闪烁液 32P 14.3d-尿、粪、注射器、废敷贴剂 51Cr 25.8dEc试管、注射器、洗涤液 59Fe 45.1d-试管、注射器 60Co 5.3a-废弃源 67Ga 78hEc注射器 90Sr 28.1a-废敷贴剂、废弃源 99Mo 66h-废发生器柱、标记淋洗液 99mTc 6hIT废发生器柱、标记淋洗液 113mIn 1.7hIT废发生器柱、标记淋洗液 113Sn 115.2dEc废发生器柱、标记淋洗液 125I 59.7dEc 试管、标记淋洗液、清洗液、实 验用废物 131I 8d-尿、粪、清洗液 131Xe 5.3d-气体(诊断检查时) 169Yb 31.8dEc尿、注射器、清洗液 198Au 2.7d-、Ec注射器、清洗液 201Tl 3.11dEc注射器、清洗液 附录 B附录 B (规范性附录)(规范性附录) 医学常用放射性核素 ALI医学常用放射性核素 ALImin min、DIC(公众)、DAC(公众)值 、DIC(公众)、DAC(公众)值 B.1 单壹核素的情况B.1 单壹核素的情况 B.1.1ALImin 放射性工作人员对核素的年摄入量最低限值, 即同壹核素经口食入和经吸入的所有食入 ALI 和吸入 ALI 中的 最小者。 B.1.2DIC(公众) 各种核素 DIC(公众)值按下式计算: 式中:DIC(公众)-公众的导出食入浓度,Bq/kg。 B.1.3DAC(公众) 各种核素 DAC(公众)值按下式计算: 式中:DAC(公众)-公众的导出空气浓度,Bq/m3,。 B.2 俩种或俩种之上核素的情况B.2 俩种或俩种之上核素的情况 对于俩种或俩种之上放射性核素,相应的公众导出食入浓度 DICm(公众)和公众导出空气浓度 DACm(公众)值 计算方法如下: B.2.1DICm(公众)值 式中:DICm废液中存于俩种或俩种之上核素时的公众导出食入浓度值,Bq/kg。 DICi第 i 种核素的公众导出食入浓度值,Bq/kg。 Pi核素于混合核素废液中所占的相应活度分数。I=1,2,k B.2.2DACm(公众)值 式中:DACm废液中存于俩种或俩种之上核素时的公众导出空气浓度值,Bq/m3。 DACi第 i 种核素的公众导出空气浓度值,Bq/m3。 Pi第 i 种核素于混合核素废液中所占的相应活度分数。 表 B.1 医学常用放射性单壹核素的 ALI表 B.1 医学常用放射性单壹核素的 ALImin min、DIC(公众)、DAC(公众)值 、DIC(公众)、DAC(公众)值 DIC(公众)DAC(公众) 核素ALImin 3H 310971044103 14C 910721032102 32P 1107510261012101 35S 81071104710311032102 51Cr 710831043104410321031103 59Fe 1107710221014101 60Co 11065102210211012100 67Ga 3108710311038102 90Sr 1105310151021100210-1 99Mo 41072103110321021102 99mTc 3109810411042104 113mIn 2109510411041104 113Sn 210721031102410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