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契约模板
房屋租赁契约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第42号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及青岛市房地产管理局青岛市城镇房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第二条: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坐落房屋结构建筑面积套型(间)楼层朝向水电煤气暖电话有线电视阳台阴台厨房卫生间防盗门租房用途装修及设施情况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凭证),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房产证不可复印)。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第四条: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共 天。第五条:租金:租金交付方式为 ,每月租金 元整,租金按 结算,由乙方提前 日内足额交付甲方,逾期则视为违约。第六条:其他费用支付方式费用名称支付方式金额费用名称支付方式金额水费有线电视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暖气费电话费煤气费其他以上费用乙方应按要求及时付清,须缴付甲方的费用,按双方拟定支付方式执行。第七条:押金作为乙方违约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租赁期满时如无违约责任发生,由甲方一次性退还,押金为 元整。第八条:房屋修缮责任。出租住宅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甲方负责修复,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交付的押金中扣抵修复费用。第九条:续租的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需要续租,须在租期届满前30天提出,并经由甲方同意,重新签订续租合同。第十条:乙方无权转租和出售所承租房屋,如出现转租或出售行为,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约定给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一个月房租。2)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除补交欠租外,还必须每日以合同月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所欠天数的利息和违约金。第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1) 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交换等。2)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第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1) 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2) 因房屋拆迁,大修,改造等无法继续使用的。3)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4) 符合法律或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若双方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以下方式只能选择一种)1) 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1) 此房租赁时间为一年。房租为季付,押金为一个月房租,如若退租为违约,押金不退。 2) 出租方保证在租赁时间前,水电物业费结清,室内物品好用。 3) 承租方保证在租赁时间结束后,水电物业费无拖欠,室内物品无损坏,且住满一年,押金如数退还。 4) 如若未住满一年,且不按照合同履行,租金和押金不退。 5) 承租方对此房进行注册公司如若出现各类纠纷,如法律纠纷、财务纠纷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