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办主任责任制
安全办安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总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总公司和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监督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组织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参加子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验收。子公司检查时,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参加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到总公司汇报。搞好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指导各部门和子公司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