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交通车辆管理规范
物业管理公司交通车辆管理规范RG/NJUTAJWG0072007车管员工作规程1目的确保停车场的车辆安全、整齐、有序。2适用范围管理处车管员。3工作程序3.1车辆进场3.1.1当有车辆已办理完进场手续驶入车场时,应主动上前指引车辆缓行安全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无固定车位的车辆不得停放于固定车位上。3.1.2对车辆外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请司机(车主)予以确认。3.1.3提醒司机关、锁车辆门、窗.并检查是否漏水漏油,要求司机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3.2保管3.2.1每小时巡视检查一次车辆是否正常,如发现有车辆被损坏,车门未关,车未上锁,漏油漏水等情况应立即通知班长,并通知业主前来处理,未通知到业主时,由班长负责协调有关事宜,车管员做好相应记录,对此车严加看管。3.2.2清点车库内车辆,随时与收费岗联系,以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3.2.3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库时要立即令其离开,防止发生意外事件。3.2.4每班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卷帘门、消防栓、灭火器、喷淋头等设施,发现异常立即上报。3.2.5维护好车场的清洁卫生,保持车场整洁。3.3车辆出场3.3.1当车辆驶出车场时,应仔细核对出场的车辆和驾驶员。3.3.2严密注视车辆的情况和驾驶的行为,若遇醉酒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前来处理。3.3.3若对出场车辆或司机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前向司机敬礼,再向司机盘问核对有关情况。3.3.4在盘问和核对中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机智地应付司机,并同收费岗一道制止其出车行为,并汇报班长。3.4值班所发生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在下班前应做好交接班记录。停车场(库)管理规程1目的确保停车场(库)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库)内整齐有序。2适用范围本公司辖区内停车场(库).管理处可根据本规程结合具体情况修订,报安全保卫部批准后实施。3职责3.1车场收费员负责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3.2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并做进出场记录。3.3安全班长负责车场管理的监督、指导。4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南京市公安局关于停车场存车处统一管理的通知南京市公安局停车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南京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关于停车场安全管理操作规程5工作程序5.1硬件标准5.1.1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箱、消防卷盘、喷枪头,配备手提式便携灭火器、通排风机、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防火卷帘门等。5.1.2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行车线、停车位、禁停、转弯、减速、禁鸣、行人消防通道等醒目标识,并在主要车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5.1.3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5.1.4停车场必须配备电动道闸及自动计时收费系统。5.2机动车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5.3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5.4集装箱车、2.5吨以上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以上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载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车场。5.5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车辆发生漏油、漏水时,车主应即行处理。5.6禁止停车场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习。5.7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消防、清洁、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5.8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5.9不准酒后取车启动、驾驶。5.10场内禁止吸烟,禁止乱扔杂物。6车辆进出6.1本小区车辆,凭小区发放的“车辆停车证”进出小区。6.2非本小区车辆在业主同意后,凭本人有效证件在门卫登记后发放临时停车证,并在临时停车证上注明车牌号、停车时间、车况若有问题请其在临时停车证上签字,提醒驾驶员凭卡单提取车辆,若卡、单丢失,责任自负;之后由安全护卫指导驾驶员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当驾驶员来取车时,门岗根据临时停车证上登记的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收费。6.3门岗凭临时停车证放行车辆,(在收费单上注明离场时间,并收回“临时停车证”),如缺手续不允许车辆离场,并报告上级领导,听候处理。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门岗承担一切责任。6.4收费员应妥善保管“临时停车证”按规定发放使用,如违反规定发放使用,经查实,加倍处罚。如发生丢失现象,由收费员赔偿损失。7巡视7.1车管员每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及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长处理。7.2清点车库内车辆,随时和收费员取得联系,以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7.3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7.4车管员每天检查消防箱是否完好,发现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7.5协助清洁工维护好车库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库整洁。8意外事故的处理8.1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应立报告护卫班长和管理处。8.2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应保护好现场。8.3属高空抛物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肇事者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8.4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车辆进场时间、停放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8.5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由管理处处理,同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8.6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车主、停车场)双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8.7车管员、管理处、车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作好调查处理工作。8.8涉及到的管理处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物业公司组成联合调查组,详细调查事件情况,并做出处理决定。地面停车场管理细则1目的为了维护地面停车场内的秩序,确保停车安全、有序,维护业主利益。2适用范围适用于地面停车场。3依据南京市公安局关于停车场安全管理的规定4细则4.1所停车辆凭停车场车辆停车证取车。4.2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入内,切勿将贵重物品、器材等留放车内。4.3车辆驶入小区,减速慢行,注意会车。4.4车辆入场,服从车管员的指挥、管理,将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上,不得压线,一车占两位。4.5车停稳后,应熄火关机、拉手刹、切断电源,取下点火钥匙,关锁车门和车窗玻璃。4.6切勿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拐弯车道和行车车道上。4.7场内严禁烟火,不准车场内修理汽车,加放汽油,不准用直流油发动汽车。冬季不准用火烤,发动车辆。4.8不得酒后取车启动、驾驶。4.9场内禁止吸烟,禁止乱扔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