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集合功能检查技术操作规范
调节集合功能检查技术操作规范 【适应证】 1.怀疑集合功能不足或过强的患者。 2.怀疑分开功能不足或过强的患者。 【禁忌证】 因精神因素或全身疾病不配合者。 【操作方法及程序】 1.融合性集合刚定法 (1)受检者注视远视力表,裸眼或通过矫正眼镜看清1.0的视标。 (2)检查确认受检者具备双眼单视功能。 (3)在试镜架上以一0.5D的梯度增加凹透镜,直至受检者看不清1.0视标即测出正相融合集合力。 (4)然后以相同方法测量负融合集合力。 2.三棱镜法测量正集合和负集合的最大棱镜度数。 3.集合近点检查法 (1)嘱受检者双眼注视由眼前30cm处向鼻尖缓慢移动的视标。 (2)当一只眼出现外斜或者患者主诉出现复视的那一点就是集合近点。为了精确测量,可使用近点测量仪或者集合测量仪检查。 4.测定调节性集合即AC/A值。可以通过同视机、隐斜计、三棱镜+遮盖、三棱镜十马氏杆等方法测定。 【注意事项】 1.需要患者具备良好的矫正视力和双眼单视功能。 2. AC/A的测定可为水平内、外斜分类提供指标,并作为手术设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