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制史考试填空题归纳汇编
2020 法律硕士(法制史)重点知识填空 (根据高教社考试分析编写,参考答案以考试分析为准根据高教社考试分析编写,参考答案以考试分析为准) 第一章 绪论(新增章节)第一章 绪论(新增章节) 1、中国传统法治的主要特征: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2、中国法制历史的优秀传统: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参考答案: 1、法自君出,重权隆法;诸法并存,民刑有分;家族本位,伦理法制;调处息 争,无讼是求; 2、德配王命,民贵君轻;礼法结合、综合为治;体系完备,律例并行;以法治 官,明职课责;法尚公平,执法原情。 第二章 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第二章 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 (重要程度:四星)(重要程度:四星) 1、 形成于公元前 21 世纪左右的, 是中华法制文明的发轫阶段。 一般认为, 夏王朝的建立,标志着进入了国家和法的发展阶段。中国国家和法起源 于, 其主要依据在于:(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 上的世袭专制帝王。也是国家形成的标志之一。(2)传说大禹 时便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所谓 “茫茫禹迹,划为九州” , 并设 “” 为九州的地方长官,开始形成新的国家行政区划。是国家 形成的标志之一。(3)夏朝完善了国家机构和公共权力系统,包括军队、职官、 监狱以及贡赋制度。(4)(2016 年大纲修改)夏朝统治者对原始社会的“” 和其他氏族习惯加以改造,使之上升为国家形态的,成为维护阶级统治 的有效工具;同时还颁布了一系列法令,维护专制王权,镇压各种违抗“王命” 的行为和其他社会犯罪。凡属违犯法律的行为,均由国家司法机构施以严酷的刑 罚。 2、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1) (2) (3) 3、夏朝法律的总称或代称,并不是一部成文法典。由启及 其后继者根据氏族社会晚期习俗和令陆续积累的习惯法, 托名为禹所作, 故称 “禹 刑”。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代的法 律渊源、夏王针对各种具体情况发布的“”和“”。夏 朝“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近代大学者章太炎亦认为夏朝已 有。左传有“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的记载,据春秋后 期晋国大夫叔向的解释:“己恶而掠人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犯此三项罪者,均应处。 4、是商代法律的总称, 泛指商王朝的所有法律、 法规和制度。 左 传昭公六年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商朝的法律渊源不成文的、国王发布的“”、 “”、 “” 。 注意:它们有法律效力。 “”含义是约束。其内容偏重于出兵打仗前的盟誓,主要是发布军事 命令或宣布军事纪律,要求将士服从命令,忠于王事,大体相当于后来的军法。 “”是古“告”字,其含义是告诫,内容偏重于国王或权臣对大臣、 诸侯或下属官吏发出的命令、指示或训诰,西周初期的康诰即继承商代而制 定的。 “”是君王针对具体事情发布的命令。 商朝继续沿用、等罪名,同时又有新的创设,如有“” 和 “”;商代的法及制度已经较为完备。为了惩治职官犯罪, 商朝有 “” 的规定, 即官吏有(庭内起舞、 沉溺酒歌) 、(贪 求财物、迷恋美色、狩猎不休)、(蔑视圣人教训、拒绝忠直劝告、疏 远贤德高士、亲近庇护小人等)三类恶劣风气以及与之相关的十种行为者,将受 到等的处罚。 5、旧五刑,包括、。 6、夏商诉讼制度的显著特征是 7、夏朝监狱、。 8、商朝监狱、(专门关押要犯的监狱)、。 9、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西周统治者提出的“”的 民本思想包括“”的政治思想和“”的法律思想。 10、西周宗法制有三个基本原则: (1) (2) (3) 11、有时也称“甫刑”,周穆王时吕国的诸侯兼周王朝司寇的吕 侯所作。吕刑强调“明于刑之中”,提出“刑罚世轻世重”、“轻重诸罚有 权” 、“惟齐非齐, 有伦有要” , 还规定了较为完整的制度和 “” 、 “”、“”的刑法原则。即用刑适中、惩罚与 罪行相符、结合具体案情灵活处断、案情不能确定时从轻不从重等审案原则。 12、指周朝的刑书左传记载:“周有乱政,而作九刑”。逸 周书中说“太史箧刑书九篇”,大约也是指“九刑”。是西周的刑罚 即、和五刑加上、等刑罚,合起 来称“九刑”。 13、古代的礼有两层含义:一是二是。西周 礼制之中,抽象的精神原则可归纳为“”与“”。在“亲亲”、 “尊尊”两大原则之下,又形成了“”、“”、“”、“”等 具体的精神规范。但比较而言,忠高于孝,国重于家。 14、西周 “五礼”,即、。(1) 祭祀鬼神、祭祀祖先之礼。(2)是丧葬之礼。(3) 行兵打仗之礼。(4)迎宾待客之礼。(5)是冠婚之 礼。 15、西周的刑法主要原则: (1)。“三赦”之法: “一 曰幼弱,二曰老旄,三曰蠢愚”,三者除犯故意杀人者外,一般皆赦免其罪。根 据史书记载,岁以上的老人和岁以下的幼童犯罪,可免予刑 事处罚。 (2)。被称为“眚” (音省),即 是 “非眚” ,被称为 “惟终” ,称为 “非终”。 西周还有, 即“壹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这表明西周在定罪量刑时已考虑到 人的主观动机,即后世的。(3) “五刑 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从赦原则在司法审判中体现为, 即 “一曰讯群臣, 二曰讯群吏, 三曰讯万民” 带有原始民主制的遗风。(4) 在定罪量刑问题上强调“”、“”、“”,即要求宽严适 中,符合正道。尚书吕刑说:“士制百姓于刑之中。”其疏文说:“中之 为言, 不轻不重之谓也。 ” 强调适用刑罚时不可畸轻畸重。(5) “刑新国,用轻典;刑乱国,用重典;刑平国,用中典”。“轻重诸罚有权”、 “刑罚世轻世重”,即主张结合犯罪的主客观情势权衡量刑,不可一味地从轻或 从重。 (6)(无法律明文规定情况下的类推适用)“罪无正律,则以 上下而比附其罪”,具体说来“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轻重诸罚有 权”。(7)贵族士大夫和庶人同罪异罚。周 礼秋官关于八辟之法的规定,成为后世的“”制度之源,维护贵族特 权。 16、罪名分类:(1),如违抗王命罪。(2), 如寇攘奸宄(聚众抢劫)罪; (3), 如司法官的 “五过” 。 5. “五 过”具体内容是:“”,指畏权势而枉法;“”,指报私怨 而枉法;“”,指为亲属裙带而徇私;“”,指贪赃受贿而 枉法; “”,指受私人请托而枉法。 17、专职管理契约事宜的官员。具体的市 场管理人员。是适用于买卖关系的契约形式。 “大市以质,小 市以剂” 。 (1) “” 凡买卖奴隶、 牛马须使用较长的契券; (2) “” 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则使用较短的契券。是适用于 借贷关系的契约形式。“”即债务文券,一分为二称“”,债权人 执左券,债务人持右券,司法官以其为凭证审理有关债务纠纷案件。买卖契约 是,借贷契约是。 18、西周的婚姻原则即、。凡婚姻 不合此三者即属非礼非法。未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是非礼非法,称为 “”,必不为宗族和社会所承认。“六礼”:合礼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 “六礼”来完成。(1)“”即男家请媒人向女方送礼品提亲。“” 即在女方答应议婚后,由男方请媒人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宗庙以定 吉凶。 (3)“”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订婚。(4)“”即男方派人送 聘礼至女家,故又称“纳币”。(5)“”即商请女方择定婚期。(6) “”即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 19、婚姻解除制度“”与“”。 (1)“七出”又称“”,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者,丈夫或 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 去;盗窃去。”其中,不顺父母(公婆)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淫是乱族, 妒是乱家,有恶疾者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则是反义,故为人 妻者若有此七项之一,夫家即可休弃之。 (2) “三不去”“;。 20、传说舜帝时期的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法官。夏代专门的司法官吏 称为“”和“”,中央的最高司法官叫“”,是国王的司法助 手。 商代国王之下的最高司法官改称“”(或称“司寇”),和其他五个中央 机关并称为。大司寇有权审理重大案件,但必须奏请商王批准才能执行。 商代在大司寇之下设“正”、“史”等属官,协助大司寇具体审理各种刑事、民 事案件。西周时第一级:“” 中央的最高司法官,周天子的“六 卿”之一,负责实施全国的法律,辅佐周王全面行使司法权。重大疑难案件须上 报周王最后裁断,或由国王周王指派高级贵族进行决议。第二级:“” 辅佐大司寇审理具体案件。第三级:“司刑”、“司刺”、“司厉”、“掌 囚”、“掌戮"、“司盟”、“布宪”负责各个方面的具体司法事务。 21、“” 刑事案件,审理刑事案件,叫做“”;“” 民事案件,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受理刑事诉讼时要收取证据材料, 受理民事诉讼时要先收取诉讼费。刑事、民事诉讼诉讼费用分别称为“” (三十斤铜)和“”(一百支箭)。 22、“”制度西周时期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 23、公元前 536 年,郑国执政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铁鼎上,向全社会 公布,史称“”,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公元前 502 年,郑国的大夫综合当时郑国内外的法律规范编成刑书,刻在竹简之 上,称为“”。邓析的“竹刑”最初属私人著作,后来为执政者所接受, 成为官方的法律。公元前 513 年,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 于鼎之上,公之于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活动。春秋时期其他诸 侯国也进行了类似的立法活动,如晋国(官僚制度之法),楚国 的(是禁止隐匿逃亡人之法)和(是关于宫门守卫、保障 国君安全之法)等 24、战国法律制度的立法指导思想:、 25、法经 共有六篇, 战国初期魏国编著。 主要内容: 、 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李悝认为“王者之 政,莫急于盗贼”,将盗法和贼法列在。也 称,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 关于追捕盗、 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网法、捕法二篇多属于的范围。 关于 “盗贼” 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 主要规定了 “六禁” , 即、等。 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的作用,相当 于近代法典中的部分。 26、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在中国封 建立法史上居于重要的历史地位。法经的特点:内容上,以为首 要任务,反对旧贵族的等级特权,体现精神;体例上,出现了先开 列罪名再规定刑罚的倾向;相当于法典总则的列在且适 用于其他各篇。 27、商鞅变法的内容:、; 一般认为,“”是春秋中后期法律规范的总称,由夏商西周时期的“” 发展而来; 28、西周继承制度的核心是,其原则是“”。 庶子只能由嫡长子部分利益,女子仅能在出嫁时分得一份嫁妆,但也是 父兄的赐予,并非。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 1、夏朝、夏朝、王位世袭制、九牧、按地域划分统治地区;礼、习惯法;2、古 代法的起源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结合,具有明显的宗法伦理性质;古代法的起源 主要以“刑始于兵”和“礼源于祭祀”的形式完成;古代法的起源以自给自足的 自然经济结构为基础;3、禹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礼法、王命、誓;不孝 罪;死刑;4、汤刑、习惯法、誓、诰、命、很高、誓、诰、命不孝、违命、乱 政、疑众、刑法、诉讼制度、三风十愆、巫风、淫风、乱风、墨刑;5、墨、劓 (音 yi)、剕(音 fei)、宫、大辟;6、“天罚”与“神判”;7、圜土、夏台、 钧台;8、圜土、囹圄(专门关押要犯的监狱)、羑里;9、明德慎罚、以德配天、 敬天保民、明德慎罚;10、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宗祧都实行嫡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