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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律硕士法条分析题库(合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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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律硕士法条分析题库(合并版)

2019 非法学法条分析题专项突破民法2019 非法学法条分析题专项突破民法 一心向着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一心向着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 1 第一题:第一题: 民法总则第 83 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 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请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制度,有何意义? (2)滥用出资人权利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3)滥用出资人权利承担的是何种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 (1)本条规定的是营利法人的人格否认制度。该制度以营利法人具有独立人格为前提,其 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债权人和营利法人的利益。 (2)滥用出资人权利的主要表现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常 见的表现有:抽逃出资、虚假出资、利用破产逃避债务、进行关联交易等。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 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有权要求该出资人直接向其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 以 实现实质正义。 (3)滥用出资人权利的出资人不再受有限责任的保护,而须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题第二题 民法总则第 143 条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 序良俗。 ” 请分析: (1)何为民事法律行为? (2)如何理解“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何为意思表示真实?造成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有哪些?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 (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2) “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指行为能力与其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要相适应。如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法律允许的一切民事活动;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可以进行与其年龄、 智力活动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在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也须在法定活动范围内,或 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实施。 (3)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外部表示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实际生活中,造 成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相对人或者第三人的胁迫、欺诈,使 行为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而成立民事行为;二是由于行为人自己对该行为的重大误 解,使其行为与其内在意思不一致。 第三题第三题 民法总则第 147 条规定: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请分析: (1)如何理解“重大误解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行为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权利在何时会消灭?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 (1)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指行为人对于民事行为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基于这种错误的 一心向着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一心向着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 2 理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包括: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对标的物的误解;对价金 的误解;对当事人的误解。民法上的误解仅限于对行为内容的误解,不包括对行为动机的 误解,而且这种误解是重大的,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造成的。 (2)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3 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 事人自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 5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四题第四题 民法总则第 151 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 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请分析: (1) “显失公平”具有哪些特征? (2)权利人何时撤销?撤销后的效果如何? (3)撤销后应当如何救济?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 (1)显失公平的特点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行为的 结果对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而另一方获得了显然超过了正常情况下所获得的利益(暴 力) ;不利一方当事人所为民事法律行为并非其本意,而是由于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 能力等; 这种不公平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或者是当时社会所公认的不公平。 而且必须注意, 这种显失公平必须是发生在行为成立之时。 (2)受害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1 年内行使撤销权,并且必须在行为发生之日起 5 年 内行使。否则该撤销权消灭。撤销后,该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3)行为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 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责任。 第五题第五题 民法总则第 171 条规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 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 请分析: (1)本条规定的属于何种类型的代理?效力如何? (2)未经被代理人追认,不知情的相对人享有哪些权利? (3)如果相对人知道代理人没有代理权的,应当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 (1)无权代理。该代理行为效力待定,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拒绝追认则不发生代理的 效果,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2)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所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其 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识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3)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 任。 第六题第六题 民法总则第 172 条规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 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请分析: 一心向着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一心向着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 3 (1)本条规定的属于何种类型的代理? (2)该种代理的条件是什么? (3)该种代理的情形是什么?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 (1)表见代理。 (2)构成表见代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代理人无代理权; (2)该无权代理有被授予代理 权的外表或假象; (3)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该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4)相对人基于信任 而与该无权代理人成立法律行为。 (3)常见的表见代理情形包括: (1)因表见授权表示而产生的表见代理; (2)因代理授权 不明而产生的表见代理; (3)因代理关系终止后未采取必要措施而产生的表见代理。 第七题第七题 民法总则第 188 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3 年,法律 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请分析: (1)该条规定的是何种诉讼时效?法律另有哪些规定? (2)哪些民事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3)如何理解“3 年”?3 年内不行使又将如何?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 (1)本条规定的是普通的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另外规定了最长的诉讼时效期间与特别的诉 讼时效期间。最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0 年;特别的诉讼时效期间有:国际技术进出口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4 年; 人寿保险合同中, 保险金的支付请求权的诉讼时 效期间为 5 年。 (2)受到诉讼时效保护的民事权利为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都受诉讼时效的保护。 下列请求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 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依法不 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3)3 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属于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和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 20 年;3 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 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权利人不行使权利而导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 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 义务的抗辩。如果义务人同意履行,不得以时效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 得请求返还。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八题第八题 物权法第 6 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请分析: (1)本条规定了物权的何种原则? (2)如何理解此处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3)如何理解“交付”?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 (1)本条规定了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为登记,动产物权的公 一心向着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一心向着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 4 示方法为交付。登记和交付具有法律的公信力,即产生可信赖的法律效力。 (2)此处所称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指的是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基于法律行为 的不动产物权变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物权变动的 时间点是将物权变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而不是权属证书发放或者收回之日。 (3)交付是转移标的物占有的行为,交付的方式主要包括:现实交付,即将让出物置于 受让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简易交付,即动产物权的受让人已经合法占有动产时,出让人与 受让人达成物权转让合意时,交付即完成;指示交付,即出让人的出让动产被第三人占有 时,出让人将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并告知占有人向受让人交付该动产。指示交付的协议 生效时,物权发生变动;占有改定,即出让人在转让物权后,仍需要继续占有出让的动产 的,由出让人与受让人订立合同,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在约定期限届满时,出让人再 约定该该动产交还受让人占有。后三种交付的方式又被称之为观念交付。 第九题:第九题: 物权法第 9 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依法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 请分析: (1)在何处进行登记? (2)如何理解“未经依法登记,不发生效力”? (3)“法律另有规定”指的哪些情形?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 (1)国家对不动产登记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2)不发生效力指的是原则上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 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3)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未经登 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的设立和转让,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另外,非基 于法律行为引发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也不需要登记, 但在处分时, 需要进行登记后才能处分。 第十题第十题 物权法第 77 条规定: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 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 系的业主同意。 ” 请分析: (1)业主包括哪些人? (2)如何理解“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3)如果未经过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对其将如何救济?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 (1)依法登记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业主;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 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 以认定为业主。 (2)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之 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 影响。 (3)有关的利害关系人有权请求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 一心向着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一心向着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 5 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题:第十一题: 物权法第 101 条规定: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 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请分析: (1)如何理解“同等条件”? (2)优先购买的权利何时不能行使? (3)如果多个共有人均要优先购买的,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 (1)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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