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LYAQ-A-5.7-06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ZSLY/AQA5.706临时用电管理规定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及各单位范围内的临时用电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是指由配电箱、配电柜临时引出的电源作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临时用电是指临时用电范围、职责、程序、安全要求,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所确定的安全管理规定。3.2 用电作业涉及维修的用电作业及外来施工单位的用电作业。3.3各单位文件中各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各二级公司(建筑施工与矿山施工单位)、区域公司、地区公司、直属项目部(工程指挥部)、剥离单位以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4. 职责与权限4.1 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现场项目部临时用电安全的监督管理及临时用电手续的审批。4.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作业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4.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手续的审查及临时用电的接、拆。4.4 临时用电单位必须申办临时用电手续。4.5 临时用电单位必须指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对临时用电的日常安全管理。5. 工作程序及要求5.1 各单位管理人员不定时的对作业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每日要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技术要求进行检查。5.2 临时用电的检查管理以国标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为标准。5.3 临时用电单位必须肩负起作业现场安全监护责任,认真落实现场安全措施,经常检查临时用电设施的安全状况,保证临时用电设施的安全。5.4 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5.5 未经申请批准禁止私接临时电源、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5.5.1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安全要求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架设临时线路必须填写临时接线申请表,审批手续应完备,且不应超期使用; 临时线应沿墙或悬空架设,室内架设时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5m,室外架设时应大于4.5m,跨越道路时应大于6m;特殊情况必须在地面敷设临时线的,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临时线与其它设备、门窗、水管的距离应大于0.3 m; 临时线与临时用电设备保护接地(零)线应可靠; 临时线路应设一个总开关,每一个分路应设与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如装设有临时线路配电箱、柜、板的,应符合车间动力照明箱、柜、板评价条款要求; 临时线应绝缘良好,导电截面应与负荷相匹配; 临时电气线路一般应使用橡套电缆线,有一个总开关,每条分线路设与其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 临时电气线路不准直接搭在树上、脚手架、钢架或金属结构上,不准用裸导线将线绑在其它物体上; 有电工操作证的正式电工,才有资格接拉临时线,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拉线;未经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擅自接用临时电气线路,违者追究其责任; 使用临时线期间,午休和下班时必须断开电源,使用前要详细检查,确保安全; 临时线如因装设不良引起事故,由承装人员负责。临时线谁安装由谁拆除,到期不拆除的按违章处理。5.6 临时用电的计量收费按合同和有关要求执行。5.7 临时用电申报表一式三份,由各单位审批后生效。各执一份。6. 相关记录6.1临时用电申报表临时用电申报表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合同编号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方案计划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用电容量 接电源人 取电源点 审查意见审批意见拆除验收拆除时间: 年 月 日 综合评价: 良好 合格 返工 拆除验收人: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