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管理办法
房屋装修管理办法为确保XX小区整体业主的根本利益,并对装修施工队进行有效管理,根据国家及本省有关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内容,特制定本办法。一、 任何施工队进入本小区施工须接受资质审查,提供:1、 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红印;2、 建设部门颁发的专业许可证;3、 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4、 法人企业技术状况情况表。同时,要接受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的房屋装修基本要求、行为规范、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罚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二、 本小区内装修队实行凭装修施工许可证进场和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制度,各施工队要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政府要求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工人要证件齐全。三、 装修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9:00。超时施工,需提前申请;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停工,如不听从劝阻,将扣留或没收工具; 四、 施工队在取得进入本小区施工资格并在接到工程后需办理如下手续:1、 交纳装修押金;2、 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每份交纳工本费10元,押金50元;3、 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位施工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每证交纳工本费5元,每证押金50元。五、 施工人员只能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房号内施工,不得乱窜场地,违者管理处有权没收出入证,更不得私下接工程而不办手续,违者除补交有关费用外,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六、 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清运,每天装修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七、 施工队应严格按住宅装修管理规定、XX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及XX小区消防管理规定执行。八、 装修完后施工队和业主共同向物业公司申请验收时交回进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如有丢失“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者的,押金将不退。九、 工程完工后,需经物业公司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经查验无违章项目(破坏结构、渗漏堵、影响外观),确定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章行为时,予以第一次验收,经过三个月保修期,物业公司进行二次验收,如无出现以上违章项目,物业公司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装修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