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防控领导小组成员责任书
突发事件防控领导小组成员责任书学生安全工作是学校、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的稳定。确保学生安全,政府、学校、家庭都有责任。根据市、区政府、教委、卫生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要求,以及方校长的办学理念:“学校无小事”、“学校安全问题是其它工作的生命线”、“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确保学生的安全,杜绝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学校制定了突发事件防控预案,并依据“分层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制定本责任制,并要求相关责任人签定此责任书。1、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办公楼210校长办公室):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是学校整个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处理救援相关部门联络,负责协调应急处理救援期间各救援行动组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处理救援行动,保证应急处理救援工作及时、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负责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排查原因和责任。指挥部成员在接到事件报告或通知后,应火速(校内接报后5分钟、校外10分钟以内)赶到现场,并迅速了解和掌握事件基本情况,尽快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立即研究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1) 人员组成: 组长(指挥): 组长(副指挥):成员: (2) 组长(指挥)职责: 决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统一领导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人员和所需各种资源的统一调度; 向教育委员会、卫生保健部门、属地CDC、公安、消防、安监、技监等相关应急救援部门报告,并始终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学校后,配合相关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向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 向教育委员会报告事件情况和求援事项; 向本校师生员工通报事件情况; 根据教育委员会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件情况; 负责事件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 2、应急处理责任制 (1)组长(总指挥)是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个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负总责。 (2)副组长是突发事件的直接责任人。承担预案规定的相关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事件抢险,对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和现场值班负责。 (3)团支部书记是团支部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团负责。(4)各班班主任是本班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5)后勤主任是食堂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学校饮食健康。(6)食堂工作人员是食堂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师生的饮食安全负责。(7)宿舍管理员、门卫是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责任人。 3、突发事件防控责任追究制突发事件防控小组成员如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出现失误,追究相应责任。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此后因工作需要而新调入的的相关人员应于调入之日补签责任书,责任起始时间顺推。学校(章)校长(第一责任人)签字:副组长(直接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