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鄢陵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鄢陵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鄢招公2019011101项目编号:Y2019FX015 招 标 人:鄢陵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九年一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表6第三章 组织评审与结果公示13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14 第1章 招标公告鄢陵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鄢陵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鄢陵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鄢陵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2.2招标编号:鄢招公2019011101 项目编号:Y2019FX0152.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鄢陵县陶城、南坞、马栏、马坊、彭店、张桥、望田、只乐、大马、陈化店、柏梁十一个镇34处水厂;主要建设内容更换智能水表10080块,新打机井15眼,配套潜水泵28台,压力罐13套,消毒设备8台,变压器5台,沉砂罐11套,控制柜18套等其他配套设施。2.4质量要求:合格;2.5勘察设计周期:10日历天;2.6招标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2.7招标控制价:360000.00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sdf.lkj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sdf.lkj/sdf.lkjxyhn.gov.cn/)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sdf.lkj/sdf.lkj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参与报名。4.2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sdf.lkj/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4.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sdf.lkj/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址:sdf.lkj/sdf.lkjxczbtb.com/,进入“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鄢陵县S219省道与未来大道交叉口创客园东北角南楼四楼开标二室)。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4、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鄢陵县水务局联 系 人:樊女士联系电话:0374-6034666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孙女士联系电话:13703719065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sdf.lkj/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sdf.lkj/221.14.6.70:8088/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5.评标依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表序号名 称内 容1招标人鄢陵县水务局2项目名称鄢陵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3建设地点鄢陵县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勘察设计周期10日历天7招标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8质量要求合格9投标人资质条件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sdf.lkj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sdf.lkj/sdf.lkjxyhn.gov.cn/)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sdf.lkj/sdf.lkj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备注: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随项目开标资料一并送入评标室,由专家进行评判。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存档。10招标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12投标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类似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过类似项目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14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15保证金须知及其他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金额:柒仟贰佰元整(¥7200元)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使用银行转帐形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交纳。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节假日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3.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sdf.lkj/221.14.6.70: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并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同时在开标现场提供一份,以备查询。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由于每个项目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系统会生成唯一的 缴纳账号,请投标企业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进行交纳)。4、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汇款凭证无须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6、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2)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划分的标段依次转账。7、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8、 自2017年10月16日起,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2017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并予以公示公告。对是否涉嫌串通投标,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9、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在书面合同签订5日内(向业务四部提交合同原件备案,联系电话:03747363617)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未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法定期限内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2)项目废标或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利息。(3)投标活动中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停退还。(4)相关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5)投标人无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