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专线环境影响报告书
. . .新 建 铁 路盘锦至营口铁路客运专线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二九年四月 天津前 言新建铁路盘锦至营口铁路客运专线自秦沈线盘锦北站引出,沿途经锦州市的北宁市、盘锦市、鞍山市的海城市,最终引入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预留的下夹河线路所,线路正线长89.422km。目前,京沪、京广、哈大、石太等客运专线已经开工,津秦客专、京沈客专也即将开工,全国快速客运网络即将形成,同时伴随着多个城际网的建成,以直辖市及省会城市为中心的1小时、2小时、4小时经济圈正在逐步形成。本线的建设可连接既有的秦沈客运专线及在建的哈大客运专线、即将开工的京沈客专,与其构成辽南地区快速客运网络,形成关内直通辽南地区的快速客运通道,大大减少旅客出行时间,拉近关内与辽南的时空距离,提高铁路竞争力。本线的建设,为开行盘锦至沈阳、大连、营口、锦州、朝阳、赤峰等地区的城际客车提供了可能,从而促进辽宁省中南部各城市资源优化配置的扩大、区域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为辽中南城镇群的尽早形成和发展创造条件,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本工程土石方总量为390.7104m3,全线用地数量永久占地为320.2hm2,取、弃土(渣)场等临时工程占地为116.4hm2。盘营客运专线最小曲线半径7000m;线路最大坡度为20。全线正线铺设无砟轨道。盘营客运专线正线路基长度15.53km,占正线长度的17.4%。特设路基工点类型包括:软土及松软地基路堤、浸水路堤及挡土墙。其中软土及松软地基路堤19处9.4 km;含浸水路堤10处5.19 km;挡土墙6处0.94 km。盘营客运专线正线设1座车站、3个线路所,分别为盘锦站、赵荒地线路所、中小线路所、下夹河线路所。全线设正线特大、大中桥梁共11座729680双延米,各类涵洞30座,桥梁长度占正线线路长度的81.6%;扣除桥梁长度后,平均每公里线路涵洞1.41座。全线新增房屋建筑面积29732m2;还建房屋面积3200m2;其中生产房屋建筑面积31870m2,占总建筑面积的96.78%,生活房屋建筑面积1062m2,占总建筑面积的3.22%。全线投资估算总额127.864亿元。本项目计划2009年6月开工,2011年12月底全线竣工通车,总工期2.5年。根据铁道部安排,xxxxxx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在2008年11月完成盘营客运专线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年4月完成新建铁路盘锦至营口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铁道部以2009年铁路建设前期工作计划委托xxxxxx设计院负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组织了专业评价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踏勘和资料收集,在2009年4月编制完成新建铁路盘锦至营口客运专线环境影响报告书。.专业资料.第一章 总 论一、编制依据(一)环境保护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3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00年4月);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11月1日施行;1996年5月15日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年3月1日施行)。(二)环境保护法规、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施行);2国发199631号“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3国发20003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4国发明电20041号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施行);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1999年1月1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2月1日施行);8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1995国土法字第117号,1995年7月);9国家环境保护局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铁道部环发2001108号关于加强铁路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11环发20021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12环发200424号“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13环办2004101号“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4铁计20018号“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15铁运200452号转发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16铁建设函2004551号关于印发<铁路绿色通道设计暂行规定>的通知;17铁路环境保护规定(1997年4月23日,铁道部铁计199746号);1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3年8月10日施行;19铁道部、水利部铁计199920号文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20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通知(1999年);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施行);2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2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4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噪声振动源强取值和治理原则指导意见的通知(铁计200644号);25.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26.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三)报告书编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1国家环保部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2国家环保部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3国家环保部HJ/T19-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4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5HJ/T10.2-1996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6HJ/T10.3-1996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7TB10502-93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四)环境保护区划及规划文件1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2.盘政办发200197号关于划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的通知3.盘政办发200198号关于划分城市烟尘控制区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五)设计文件xxxxxx设计院新建铁路盘锦至营口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2009年4月)。二、评价目的1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思想,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通过对工程沿线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社会环境质量的调查、监测与分析,评价沿线环境质量现状。2对新建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预测,明确工程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范围、对象及程度。3根据拟建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必要的论证;依据“清洁生产、以新带老”的原则,提出相应的措施与建议,减少和控制新增、既有污染物排放,实现区域总量控制目标,将工程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程度,达到铁路建设和环境保护两者间协调发展的目的。4贯彻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通过公众参与,让沿线居民参与到项目的论证中来,使项目决策更加民主、科学,避免因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而为今后的工作留下隐患。引导公众参与到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之中,同时,一定程度也起到宣传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政策的作用。5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辅以经济分析,论证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及该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三、评价原则以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环评导则和铁路环评技术标准为指导,根据拟建铁路工程的特点,对环境敏感问题进行重点评价,在现状调查、监测、类比监测的基础上,结合工程设计,对不同的评价要素选择不同的线路区段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提出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治理措施和建议。四、评价范围(一)评价涉及的工程范围1正线秦沈客运专线盘锦北站(含)DK0+000至哈大客运专线下夹河线路所(含)DK89+421.871,线路长度89.422km, 2相关工程(1)京沈联络线京沈联络线JSLDK5+232.63JSLDK5+636.084=DK5+636.084,线路长度0.403km。(2)本线与哈大客运专线新海城站联络线工程自盘营客运专线中小线路所(不含)HCLDK0+237.63(=盘营客专DK85+800)至HCLDK8+416.60。线路长度8.179km。(二)各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1生态环境(1)线路两侧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外各300m以内区域;(2)施工便道两侧各30m以内区域;(3)站场;施工营地;工程取土场、弃土场;大型临时工程用地界外100m以内区域。2声环境评价范围为线路两侧距外轨中心线200m以内区域。3振动评价范围为线路两侧距外轨中心线60m以内区域。4水环境评价范围为各站污水排放总口处,达标排放。5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施工场地周围50m范围区域。6电磁环境电视收看受电磁辐射影响评价范围为两侧距线路外轨中心各80m以内,受高架线路的遮挡反射影响评价范围为两侧距线路外轨中心线各160m以内;牵引变电所评价范围为变电所围墙外50m以内;GSMR基站评价以天线为中心半径50m区域为分析影响的重点范围。五、评价重点根据本工程特点,本次评价以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振动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为重点。六、评价工作等级本工程属于大型建设项目,根据HJ/T2.22.4和HJ/T19-1997技术导则有关规定及TB10502-93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各环境要素评价工作等级确定如下:(一)生态环境:三级本工程新建客运专线长度89.422km,影响区域面积约为3640km2,生物减少量50%,不会引起土地荒漠化及物种多样性减少、绿地数量减少量50%。参照HJ/T19-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中第4.1条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结合铁路工程具体建设情况,本次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按三级进行。(二)噪声环境:一级按投资额划分,本工程属新建大型建设项目,经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