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刑法1】
一、 填空题、1、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 犯罪、刑事责任、刑罚)2、 刑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刑法)3、 刑法的两个显著特点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广泛; 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4、我国刑法的任务就是运用( 刑罚)打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5、 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结构)6、 刑法条文中用转折词“但是”所引的内容在学理上称为(但书)它表示对前段情况的(、补充)对前段情况的(、例外)或者是前段情况的(、限制)7、 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结实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8、 根据解释的方法不同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文理解释、论理解释)9、 立法解释是指(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所做的解释10. 在我国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机关是(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1、 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12、 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法律 (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13、 按照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要求,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14、 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刑法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刑、和 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15、 刑法的空间效率就是指刑法对(地域、人、国家刑事管辖权)16、 世界各国立法关于解决行使管辖权范围问题的主要原则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17、 我国刑法解决空间效率即行使管辖权范围问题的原则是以(属地原则)、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18、 根据属地原则,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即受我国刑法管辖。19、 根据属地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凡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我国刑法。20、 根据属人原则,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我国刑法规定该罪的最高刑是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均适用我国刑法。22、 根据(保护原则)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位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23、 根据普通管辖权原则,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24、 享有(外交特权、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经过修订后于(1997、10、1)日起施行26、 我国刑法解决朔及力问题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原则)27、 根据我国刑法解决朔及力问题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97.10.1日刑法实施前的这段时间内的行为,如果当时法律的(、不认为是犯罪)、(认为是犯罪、)应当追诉、不认为是犯罪、处刑较轻、继续有效28、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29、 (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30、 犯罪概念是区分(罪)、(非罪)界限的总标准31、 犯罪构成就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32、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 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33、犯罪客体就是我国刑法所( 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34、按照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范围大小不同,犯罪客体可以分为(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35、 按照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多少,犯罪客体可以分为(简单客体、复杂客体)36、 犯罪的一般课题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下社会关系的(整体)37、 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危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份或某一方面)38、 某一犯罪行为所直接危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就是犯罪的(直接客体)39、简单客体又称为单一客体,是指( 一种)犯罪行为只直接侵犯到(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40、 复杂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客体包括(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41、 犯罪客观方面就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42、 犯罪客观方面的实施特征很多,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必备条件。43、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是指表现人的意识或( 意识、且对社会有害的行为)的行为。44、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 作为、不作为)45、 构成不作为犯罪前提的特定义务来源于三个方面,即(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46、 刑法意义上狭义的危害结果是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它是(定罪)的重要根据之一。47、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48、 犯罪主体就是世家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该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49、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的(辩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50、 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具备刑法意义上的(辩认能力、控制能力)51 刑事责任能力通常被划分为、(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减轻刑事责任能力)52、 我国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53、 (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54、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该负刑事责任55、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56、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57、 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58、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59、 (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61、 生理方面(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62、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63、 犯罪主观就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报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罪过)(、犯罪目的)64、 犯罪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65、 犯罪的故意有两种类型(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66、 犯罪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行为( 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可能)并且( 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67、 犯罪的间接故意(明知)是指行为人( 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68、 犯罪的过失有两种类型(疏忽大意 过于自信的过失)69、 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 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成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70、 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 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 疏忽大意)而( 没有预见)一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成为疏忽大意71、 行为虽然(客观上)造成了随还结果,但不是处于行为人的( 故意)或者( 过失)而是由于( 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因而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刑法理论上成为意外事件。72、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是指外表上似乎构成犯罪而实质上不具备(社会危害性) 和(刑事违法性)因而不构成犯罪的行为。73、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 本人 他人 财产 不法侵害)74、 故意挑逗他人对自己加以侵袭,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对他人加以危害的行为,在刑法理论上成为(防卫挑拨)构成犯罪的以 (故意)犯罪论处。75、 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不法侵害的存在)76、 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77、 违反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进行提前防卫或事后防卫的情形,刑法理论上称为(防卫不适时)78、 所谓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情形有三种(不法侵害行为确已自动中止 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 不法侵害人已丧失了侵害能力 侵害行为已经实施完毕危害结果已经成为发生)79、 防卫过当是指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违反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 重大损害)因而依法应当( 承担刑事责任)80、 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 免除)处罚。81、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 抢劫 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82、 紧急避险就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发生的危险 不得已 另一个较小的)83、 作为紧急避险起因条件的危险来源于4个方面,包括(大自然的自发力量 动物的袭击 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人的生理或疾病的原因) 84、 紧急避险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义务上)有特定责任人。85、 避险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处罚。86、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按其停止下来是犯罪是否已经完成为标准,可以分为(完成形态 未完成形态)两种类型。87、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 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中不存在停止形态。88、 犯罪既遂有4种不同的类型: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 举动犯)。89、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 制造条件)的事犯罪预备。90、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减轻 免除)91、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 意志以外)原因而未能( 得逞的)92、 我国刑法发理论一般把犯罪未遂划分分为(能犯 不能犯)93、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减轻)94、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 有效地防止犯罪的结果发生的)95、 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成立(时空性 自动性 彻底性)三个特征。96、 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的成立,除当具备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时空性。还需要具备(有效性)97、 对于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98、 以共同犯罪能否依照法律的规定任意行为标准,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99、 以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为标准,共同犯罪分为(事前有预谋的共同犯罪 事前无预谋的共同犯罪)100、 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为标准,共同犯罪可以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101、 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 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102、 我国现行刑法将公共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 教唆犯)。103、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