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药品储存管理制度DOC 文档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为保证对药品贮存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合理使用药房空间,堆码规范、合理。药房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消防、防盗设备。应有与药品陈列、储存相适应的橱、柜、架、垫等专用设备。3、应按照需要,配置必要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常温区(0-30)、阴凉区(0-20)、冷藏区(2-8),贮存区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4、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药等应分区存放等。5、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放并留有一定的距离,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药库和药房面积应达到规定要求。药品与地面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与墙、屋顶、梁柱距离不小于30厘米。6、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8-9时)、下午(5-6时)各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7、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区绿色;不合格区红色。8、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用。9、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其集中控制并停用,报质量管理员处理。10、做好库存药品的账、货管理工作,每月盘存一次,确保账、票、货相符。11、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内蒙古大学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