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测量设计要求
电气测量设计要求 (一)一般规定 4.2.1 本节适用于固定安装在仪表屏、 控制屏或配电屏(柜)上的电气指 示仪表和电能计量的电度表。 4.2.2 仪表装置的二次回路,应适合本章第三节的有关要求。 (二)电气指示仪表 4.2.3 电气指示仪表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正确反映电力设备的运行情况; 二、监视绝缘状况; 三、在发生事故时使运行人员能迅速判断情况。 4.2.4 交流仪表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2.5 级。 直流仪表的准确度等级 不低于1.5 级。 4.2.5 与仪表连接的分流器、附加电阻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0.5 级。 与仪表连接的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一般为1.0 级。非重要回路的2.5 级电流表可使用3.0 级电流互感器。 4.2.6 对重要电动机、起动电流大且时间较长或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 较大电流时,应尽量装设过负荷标度的电流表。 4.2.7 在可能出现两个方向电流的直流回路和两个方向功率的交流回 路中,应装设双向标度的电流表和功率表。 4.2.8 在500 伏及以下的直流回路中,可使用直接接入和经分流器或 附加电阻接入的电流表或电压表。500伏以上的直流回路中,电流表 或电压表应尽量经互感器接入。 4.2.9 在下列回路中,应测量交流电流: 一、电力变压器回路。 二、1 千伏及以上的线路。 三、变电所低压配电装置的出线。 四、母线联络断路器、分段断路器和桥断路器回路。 五、75千瓦及以下电动机回路,以及根据生产工艺要求须监视的 75 千瓦以下的电动机回路。 六、移相电容器组回路。 七、310千伏联络线两侧回路上。 八、 根据生产工艺或电力设备运行要求,须监视交流电流的其他回路。 4.2.10 在下列回路中,应测量直流电流: 一、直流发电机和电力整流装置回路。 二、蓄电池组回路。 三、同步电动机励磁系统回路。 四、 根据生产工艺或电力设备运行要求,须监视直流电流的其他回路。 4.2.11 测量交流三相回路的电流,一般采用一个电流表;但在下列 回路中,应采用三个电流表: 一、310千伏移相电容器组回路。 二、单相负荷占总负荷1520%以上的1 千伏以下线路。 三、1 千伏及以上有较大不平衡负荷须用三个电流表监视的线路。 4.2.12 如因装设电流表而需增设电流互感器时,35千伏电源进线回 路可不装设电流表。 4.2.13 主变压器回路电流一般在低压侧测量。配电变压器回路电流一 般在高低压两侧测量,所有变压器及设置在本配电所内的配电变压 器回路电流可仅在高压侧测量,由外部电源供电的配电变压器回路 电流可仅在一侧测量。 4.2.14 由控制室集中控制的610 千伏回路,在控制室内应装设电流 表。 4.2.15 在下列回路中,应测量电压: 一、可能分别工作的各段直流和交流母线。 二、直流发电机和电力整流装置回路。 三、蓄电池回路。 四、根据生产工艺或电力设备运行的要求须监视电压的其他地点。 4.2.16 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交流系统的母线(终端变电所高压侧除外) 上和直流系统的母线上,应装设绝缘监视装置。 4.2.17 总降压变电所和配电所610 千伏母线上,一般装设四个电压 表,表中一个用来通过切换开关检查线电压,其余三个作母线绝缘 监视。 4.2.18 一次侧为35 千伏,二次侧为3千伏以上的变压器,宜在一侧 (一般在低压侧)装设有功功率表。 4.2.19 总配电所610 千伏电源进线上,应装设有功功率表。 4.2.20 同步电动机应装设功率因数表。 4.2.21 仪表应安装在便于监视的地方。在控制屏上,仪表水平中心线 距离地面一般为1.22.1 米。 但准确度高或刻度小的仪表,则不宜高 于 1.7米。 (三)电能计量 4.2.22 电能计量装置的装设应符合考核技术经济指标和按电价分类 合理计费的要求。 4.2.23 计量有功电能电度表的准确度等级一般为2.0 级。计量无功电 能电度表的准确度等级一般为3.0 级。 4.2.24 所有计费用的电度表,应接在准确度等级为0.5 级的互感器上, 且互感器二次回路负荷不得超过其额定值,仅作为内部技术分析用 的监视电度表,宜接于准确度等级为1.0 级的互感器上。 4.2.25 在可能双方向送、受电的回路中,当有必要分别计量送出和受 人的电能时,应装设两个具有止逆器的电度表。 4.2.26 计费用的有功、 无功电度表一般装设在35千伏或 610千伏电 源进线上,且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共用。 对用电容量较小的高压供电的单位经与供电部门协商同意,也可装 设在低压侧。 4.2.27 按两部电价计费的工厂,应尽量装设带最大需量指示的有功 电度表。 4.2.28 作技术经济分析用的有功电度表,一般装设在下列回路中: 一、电力变压器回路。 二、高压电动机回路。 三、单独建筑物供电线路。 四、变电所低压配电装置上出线回路的电力回路。 五、其他须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电力设备和线路。 4.2.29 单位内部变、配电所之间的610 千伏联络线,需分别计量送 出和受入的电能时,可在线路的一端装设两个具有止逆器的有功电 度表。 4.2.30 由总降压变电所专用线供电的配电所,在进线回路上可不装 设有功电度表和无功电度表。 4.2.31 用于技术经济分析用的有功电度表,装设在高压回路的一般 采用三相式,装设在低压回路的一般采用单相式;当三相不平衡时, 应采用三相式。如不平衡负荷为相零间负荷时,应采用三相四线式。 4.2.32 作技术经济分析用的无功电度表,一般装设在下列回路中: 一、低压侧装有移相电容器的变压器回路。 二、高压同步电动机回路。 三、310千伏移相电容器组回路。 四、其他须进行无功考核的电力设备和线路。 4.2.33 照明用电一般应单独装设有功电度表,难以实现时,应与供 电部门协商解决。 4.2.34 电度表的安装和工作条件应符合电度表技术条件的要求。如工 作环境条件不能符合电度表技术条件的要求,则应采取有效措施以 保证电度表的正常工作。 4.2.35 电度表安装的位置应便于维护和读数。集中安装的电度表水平 中心线距离地面高度应为0.72.0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