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党发201146号
高党发201146号中共高田镇委员会 高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田镇村(居)党支部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高田镇村(居)党支部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圆满完成村(居)党支部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共高田镇委员会高田镇人民政府2011年11月3日主题词:基层组织建设 选举工作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高田镇党政办 2011年11月3日共印45份高田镇村(居)党支部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为有计划、有步骤、规范有序地开展我镇村(居)党支部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赣办字201147号)和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字201156号)精神,及中共石城县委办公室、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党办字201118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充分认识做好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加强以村(居)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关键环节。新一届村(居 )党支部和村(居)委会的任期,正处在全镇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县、镇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推动建设繁荣和谐、绿色生态新高田的关键时期。因此,做好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居)“两委”班子,对于顺利实施县、镇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战略目标任务,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把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县、镇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来抓,作为深入推进“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的重点工作来抓,作为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来抓,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二、准确把握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等的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赣办字201147号)、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字201156号)及中共石城县委办公室、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党办字2011185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居)“两委”领导班子,筑牢党的工作堡垒,夯实民主自治基础,为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推动建设繁荣和谐、绿色生态新高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主要任务。坚持“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配强村(居)党支部班子。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优化班子结构。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居)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健全村(居)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和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务公开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村(居)民自治制度;选举产生村(居)团组织、妇女组织,提高青年党员、妇女党员在村(居)委会成员中的当选比例,加强村(居)团组织、妇代会组织建设。(三)时间安排。全镇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10月底开始,到2011年12月完成。村(居)党支部换届在前,必须在2011年11月20日前结束;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在后,必须在2011年12月25日前结束。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按要求把握好时间要求,有序衔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1部署准备阶段(2011年10月下旬至11月4日)。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和指导机构,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人员培训,落实经费,做到层层发动、分级布置,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工作氛围。2依法选举阶段(2011年11月5日至2011年12月25日)。2011年11月20日前,通过“两推一选”产生村(居)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正式选举产生村(居)党支部班子成员;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2月25日前,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村(居)民选举登记,通过“海选”方式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开展正式选举,选出村(居)委会成员。3建章立制阶段(2011年12月26至2012年1月上旬)。做好移交工作,建立村(居)“两委”工作机制,健全村(居)委会各种组织,完善各项民主制度,做好教育培训工作。4检查验收总结阶段(2012年1月中旬)。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做好工作总结。三、抓紧做好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和指导机构。成立由组长黄运忠(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常务副组长邹胜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汇中(镇党委副书记),副组长罗过房(镇纪委书记、政法委员)、刘世湘(镇党委组织委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高田镇村(居)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和督导组。同时,村(居)委会要依法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5人或7人组成,同时产生候补成员2-3人,负责组织实施选举工作。(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调查摸底,要对本镇内社会结构变化、人口流动、党员群众思想状况等社情民意,村级组织选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班子软弱涣散、矛盾纠纷突出、村务管理薄弱等重点村、难点村将派出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先行整顿,认真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有效解决的措施。在此基础上,制定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选举工作方案和日程安排,有效指导选举工作。(三)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镇于2011年11月4日召开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村(居)要在2011年11月10日前分别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根据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法制化要求更高、选举竞争更加激烈、组织难度更大等新情况,以及修订后的村委会组织法和新出台的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的新规定、新要求,运用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切实增强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五)开展选举教育和培训。要在党员和群众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选举目的、意义教育,激发他们参与选举的热情。镇将加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特别是指导小组和村(居)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帮助他们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组织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六)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正式选举前,要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农粮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联合下发的石城县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居)委会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石农粮字2011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村(居)委会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工作。审计工作在2011年11月10日前完成。审计结果要在选举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未进行财务审计的村(居)委会,不开展选举阶段的工作。(七)开展“三项测评”活动,加强对现任村“两委”班子考核。镇党委将对现任村(居)“两委”干部开展“三项测评”活动,各村也要分别召开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对现任村(居)“两委”干部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类进行任期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要向党员和村民公开;要做好对现任村(居)“两委”班子的任期目标考核、村级后备干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提名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八)落实选举工作经费。要根据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需要和本地财力情况,足额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对经济困难的村(居)委会要给予适当经费补助,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正常进行。四、抓住村(居)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一)明确村(居)党支部职数配备。村(居)党支部领导班子的配备,按照精干、高效、调优、配强的要求,村支部委员会职数,原则上都配3人。(二)严格候选人资格条件。1、支部委员任职条件:具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双带”致富能力、确保农村稳定的本领,讲团结,顾大局,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协调能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195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0周岁(1961年11月1 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初次任职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2、支部书记任职条件:除应具备委员任职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能带头学习并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统揽全局工作,组织领导能力强,有解决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能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热心为群众谋利益,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积极带头致富和带领广大群众共同致富;坚持党性原则,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秉公办事。3、否定性条件: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在任期内有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在此次换届选举中不再提名为候选人:一是在镇机关全体干部、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分别参加的三个村(居) “两委”干部任期测评会中,有一个类别测评的“称职”、“优秀”得票率未达到60%以上的;二是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三是本村“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开展不力或不支持配合工作、群众反映差的;四是本村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有两次以上(含两次)非正常上访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五是本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