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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法律法规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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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法律法规 第一章

第一章 汽车法律法规概述,第一节 汽车法律法规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 第二节 汽车法律法规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第三节 汽车法律关系 第四节 汽车法律责任 本章自测题,下一页,第一章 汽车法律法规概述,知识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明确汽车法律法规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明确汽车法律规范的特征和基本原则,掌握汽车法律关系和汽车法律责任。 能力目标 使学生能运用汽车法律关系和汽车法律责任等知识去分析和解决买车、卖车、修车等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态度目标 使学生确立这样一种认知:汽车的销售与维修都离不开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这正是开设这门课的基本出发点,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章 汽车法律法规概述,引导案例 汽车消费者强烈呼叮汽车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消费者在遇到汽车问题时很难做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中明确规定了经营者要履行“三包”责任或者其他责任,但由于法律、法规本身没有具体操作标准,使得这些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还不足以指导消费者进行维权。,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章 汽车法律法规概述,消费者在与厂商的较量中处于弱势地位,就在“3 “ 15”大呼维权之后,便出现了迈腾车主集体维权的事件。一辆迈腾新车,行程不到1万公里,轮胎便开始磨损,更有行程2. 6万公里,四条轮胎全部报废的案例。到目前为止,单单在浙江地区,已经征集到106位投诉的迈腾车主。然而维权行动进行了14天,厂家除了让车主到当地4S店做轮胎检测、四轮定位和更换轮胎以外,并没有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 有位张女士驾车时由于车辆原因出现事故,但生产厂家要求车主进行鉴定或检测,而她根本没有那么多精力和财力去做鉴定或检测,导致双方长时间僵持。张女士抱怨说,买汽车不像买其他的商品,它不退不换,简直就是霸王条款,让人提心吊胆。,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章 汽车法律法规概述,王先生是卡罗拉车主,他说:“我觉得汽车是一个奢侈消费品,十几二十万的东西对于一个家庭来讲堪称大件,国家应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 思考题:汽车的不退不换属于霸王条款吗?怎样提高汽车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案例分析:汽车“三包”问题在我国已经讨论了多年,我国的相关法律都明确了商品的“三包”责任,但汽车的“三包”却千呼万唤难出来。是的,汽车是特殊商品,但这绝不是它就应当成为不退不换的理由。平心而论,汽车的不退不换就属于霸王条款,这一点是十分确定的。虽然汽车的“三包”责任执行起来困难会很多,但总有解决的办法。提高汽车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就要走近消费者,走人4S店,了解和掌握足够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再深人研究相关的法律条款。闭门造车、冥思苦想,是提高不了可操作性的。,上一页,返回,第一节 汽车法律法规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一、汽车法律法规的学科性质和地位 汽车法律法规是研究汽车销售和维修等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的法学学科,它属于经济法的一个分支,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是汽车营销专业与售后服务专业的专业基础课。 虽然汽车法律法规很重要,但是它的现状却不容乐观。现实情况是,几乎所有开设这门课程的学校,都是在用“拼盘”,一也就是讲一部分经济法,再讲相关的汽车法规,如汽车保险、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等。但无论如何,一也改变不了它对汽车营销专业和汽车售后服务等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的地位。一也许,这恰恰给了有志于研究这门课的人们一种极佳的机会。,下一页,返回,第一节 汽车法律法规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二、汽车法律法规的研究对象 汽车法律法规的研究对象,就是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诸如汽车销售中的汽车合同问题、汽车保险问题,汽车售后服务中的责任承担问题、修理收费问题,等等。 明确一门课程的研究对象,对于这个专业的学生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不知道它研究什么,那么我们为啥要学习它呢?它对我们这个专业有用吗?虽然它属于经济法的一个分支,但又不是经济法本身。经济法研究的内容太宽泛了,而汽车法律法规只研究汽车销售和汽车售后服务等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问题。,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 汽车法律法规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三、汽车法律法规的研究范围 汽车法律法规的研究范围,一也就是它的研究内容,具体地说有以下10个方面:汽车法律法规概述、汽车合同法律法规、汽车保险法律法规、汽车质量法律法规、汽车消费法律法规、汽车金融法律法规、汽车广告法律法规、汽车劳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汽车交易与程序法。其中,涉及经济法的,有合同法部分、保险法部分、产品质量法部分、反不正当竞争法部分、票据法和税法部分、广告法部分、劳动法部分以及诉讼法和仲裁法。 以上内容,既是汽车法律法规的研究范围,又是这门课的教材体系。全书就是从这里出发而展开的。,上一页,返回,第二节 汽车法律法规的特征和基本原则,一、汽车法律法规的特征 汽车法律法规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隶属性、政策性和发展性。 (一)隶属性 汽车法律法规的隶属性,表现在它的许多法律规范都来自于经济法,如汽车合同法律法规来自于合同法,汽车保险法律法规来自于保险法,等等。 (二)政策性 在汽车法律法规中,有不少内容来自于国家的有关政策。如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生产准人规则、二手车交易规范等。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当属前几年的汽车下乡、以旧换新、小排量购置税减免等优惠政策。,下一页,返回,第二节 汽车法律法规的特征和基本原则,(三)发展性 汽车法律法规的发展性,主要体现在它的不断变化方面。按理说,法律是严肃的,不能朝令夕改,但是由于种种客观因素,某些汽车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在变化中的。这一点是由“政策性”的特征决定的。如实行了几年的汽车下乡、以旧换新、小排量购置税减免等优惠政策,从2011年1月1日起停止了。虽然上述这一政策的取消在短时间内会使汽车的销量有所降低,但从全局考虑还是要变化的。 二、汽车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 (一)小法服从大法的原则 汽车法律法规与国家宪法、经济法相比,前者是小法,后者是大法。所有的汽车法律法规,都要服从于国家宪法,服从于经济法。这是毋庸置疑的,是没有商量的。,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二节 汽车法律法规的特征和基本原则,(二)消费者至上的原则 汽车法律法规的制定,一定要本着消费者至上的原则,一切从消费者的利益出发,用行动去体现“顾客是上帝”“顾客永远是对的”的指导思想。在与消费者发生矛盾时,要做出不利于销售商、服务商的解释。 (三)责、权、利、效兼顾的原则 责,是指法律要求经济主体必须履行的义务,以及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法律后果;权,是指法律赋予经济主体一定的职权和权力;利,是指法律对经济主体的物质利益的确认和保护;效,是指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应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出发点和归宿。责、权、利、效在经济生活中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上一页,返回,第三节 汽车法律关系,一、汽车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关系是指经过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法律主体之间具有权利和义务性质的社会关系。汽车法律关系,是指汽车法律关系主体在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由汽车法律法规加以确认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汽车法律关系有其自身的特征,具体表现为以下4个方面。 (1)汽车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的统一。汽车消费者无论是买新车,还是买二手车,都要按规定向国家交税,厂家和商家一也要向国家交税,这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消费者什么时候买车、买什么品牌的车、买什么价位的车、买什么颜色的车、在哪家4S店买车、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这些完全由他自己说了算,这是当事人意志的体现。,下一页,返回,第三节 汽车法律关系,(2)汽车法律关系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作为卖车一方,有权利收取他们应当得到的车款,同时他们一也有按时按质提供汽车这种特殊商品的义务;作为买车一方,有要求买到自己中意的车型的权利,有按时按质买到自己中意车型的权利,同时,他们一也有按约定交付车款的义务。作为修车的一方,有权利要求维修的一方用原厂的配件尽快修好车,也有义务交付合理的维修费用;作为维修的一方,有权利收取合理的维修费用,同时一也有义务尽快给车主修好车,在未尽其义务时应诚心诚意地向车主表示歉意。,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三节 汽车法律关系,(3)汽车法律法规体现了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的统一。市场调节主要是运用市场中的经济规律,宏观调控是运用财政、税收、金融及价格等政策手段。比如汽车的价格,一般要随行就市,原材料、劳动力的价格上涨了,汽车的价格肯定一也会上涨;当然,这里的价格不包括人为制造的“紧张空气”,即某些市场上很抢手的车型,4S店车价之外另加收几万元。车辆购置税的上下浮动、购车贷款利率的上下浮动,等等,则都属于汽车市场的宏观调控。 (4)汽车法律关系体现了当事人自觉实现和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统一。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汽车法律关系所产生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都能自觉地行使和履行。当然一也会有人不愿意遵守国家法律,想钻法律的空子。在这种情况下,汽车法律关系的实现,还必须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三节 汽车法律关系,二、汽车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汽车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3个要素构成的。这3个要素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就不可能构成汽车法律关系;变更其中一个要素,就不是原来的汽车法律关系。 (一)汽车法律关系的主体 汽车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享有汽车权利、承担汽车义务的当事人。一般而言,各方主体既享有权利又同时承担义务,具有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双重身份。 1.汽车主体资格 汽车主体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汽车法律关系,享有汽车权利和承担汽车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只有具备汽车主体资格的人,才能参与汽车法律关系,享受汽车权利和承担汽车义务。,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三节 汽车法律关系,2.汽车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 (1)国家机关。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如有关汽车方面的法律的制定与颁布,要通过全国人大来完成;有关汽车的法规的制定与颁布,要通过国务院来完成;有关存贷款(包括汽车贷款)利率的调整,要通过中央银行来完成;等等。 (2)汽车市场企业和营销企业。中国目前有100多家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有1万3千多家4S店,未来5年内,将增加到2万家以上。除了汽车生产厂家和商家以外,目前中国的二手车市场也相当红火,那些经销二手车的机构也是汽车法律关系主体的一部分。还有,在4S店之外的专营汽车维修的部门也在此范围内。,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三节 汽车法律关系,(3)税务部门和保险部门。所有的汽车消费者,都要与税务和保险打交道;所有的汽车厂家与商家,也要与税务和保险打交道。车主最起码要缴纳购置税和车船税,强险必须交,车辆损失险等险种一也要考虑。汽车厂家和商家,要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一也要给自己的厂房和机器设备上保险。所以说,税务和保险部门一也是汽车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 (4)汽车消费者。不论是买新车还是买二手车,不论是买车还是修车,车主都是汽车法律关系中最主要的主体之一。没有了他们,可以说也就没有了汽车法律关系。现在,经常与4S店发生汽车法律纠纷的正是这些汽车消费者。,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三节 汽车法律关系,(二)汽车法律关系的内容 汽车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汽车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汽车权利和汽车义务。 1.汽车权利 汽车权利是指汽车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比如在买车的过程中,车没转移到消费者手中之前,汽车权利属于商家,属于4S店,他们就有权利要求消费者交付车款;车到了消费者手中后,汽车权利转移到消费者一方,他们就有权利要求商家保证汽车的质量,保证有像他们宣传的那样的性能、速度、耗油指标等。,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三节 汽车法律关系,2.汽车义务 汽车义务是指法定义务人应当依照汽车权利人的要求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责任。比如,车主买到车后,他就是汽车的权利人,这时,作为卖车的一方,就有许多应尽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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