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房屋租赁合同 -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工商分局:
7页1、1 编号:YC-2010-03 银 川 市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 出租方: 承租方: 工商行政管理局 银川市 监制 住 房 保 障 局2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营业执 照号码: 住所地: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国籍: 电话: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营业执 照号码: 住所地: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国籍: 电话: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法 律、法规的 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 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该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位于 层,共 (套、 间), 权属证号为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 附属设施见附件二); 2、装修状况 ; 3、 (已未)设定抵押; 4、租赁 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
2、当提前 日书面通知 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租赁期内该 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乙方与新的所有 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3 第二条 租赁用途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 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 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共计 年 个月(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 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 期满,甲方有 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 提前 日向甲提出 ( 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 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 1、甲、乙双方约定, 该 房屋租金标准为: 元 (月 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2、租金支付时间: ; 3、租金支付方式: 。 第五条 出租人 (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六条 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 款的违约责任:(1)水、 电费;(2)煤气费;(3)采暖费;(4)物业管理费; 5、 ;6、 ;7、 ; 2、房屋租赁期间,房
3、屋租赁税费由甲方承担; 3、在租赁期,如果发生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 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 房屋交付及返还 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及附属设施 交付给乙方; 2、租赁 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 日内返还该房屋及 其附属设施,并 结清应当承担的费用。4 第八条 房屋维护 1、租赁 期间,甲方 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每隔 (月年) 检查、修缮 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扰施工; 2、正常的房屋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 承担;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 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4、租赁 期间,防火安全、 门前三包、 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 作,乙方应执 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 查。 第九条 房屋装饰、装修1、甲方 (是否)同意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2、甲方同意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房屋装饰、装修的,乙方不得改 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3、乙方对承租房屋装饰、装修的,在合同期满后或双方协商解除 合同时, 对未形成附合(备注:附合指不同所有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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