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集合13篇).doc
6页农村房屋产权证明(集合13篇)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1兹证明坐落在xxx省xxx市xxx乡(镇)xxx村xxx地方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xxx,数量xxxx间(套),结构xxxx,层次xxxx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实用面积x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xxx、xxx、xxx、xxx可分别填写身份证号)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书》)编号为:xxx 证明单位盖章 xx年x月x日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2兹有 拥有位于长沙县 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组)房屋,产权归 所有(现租给 公司使用),实际经营面积 平方,不属于违章、违法、临时建筑,不在拆迁范围内,同意将该住房作为 公司办公住所,用于经营 用途,并且原地址与现地址属同一地址,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 年 月 日 (盖章)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3**房产证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系**公司**分公司,因经营需要,营业地址由原“**区**大道**号”搬至“**区**大道**号”,其他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不变,现申请予以变更登记,请贵局核实办理为感! 特此证明! 证明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4兹证明坐落在xx省xx市xx乡(镇)xx村xx地方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xx,数量xx间(套),结构xx,层次xx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实用面积平方米。
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xx、xx、xx、xx可分别填写身份证号)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书》)编号为:xxxx 证明单位盖章 xx年xx月xx日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5xx房产证明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系xx公司xx分公司,因经营需要,营业地址由原“xx区xx大道xx号”搬至“xx区xx大道xx号”,其他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不变,现申请予以变更登记,请贵局核实办理为感! 特此证明! 证明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6兹证明本机构位于(房屋租住处地址)_____M2室厅住房,为本机构分配给【人名】同志的住房,价值______万人民币,并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房(本机构补贴______%购房款、个人负担______%购房款),待房款分期付清后,即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特此证明 ____公司/或____机构全称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7兹证明坐落在xx省xx市xx乡(镇)xx村xx地方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xxx,数量x间(套),结构x,层次层,建筑面积x平方米,实用面积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xxx、xxx、xxx、xxx。
可分别填写身份证号)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书》)编号为:xxx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8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系xx公司xx分公司,因经营需要,营业地址由原“xx区xx大道xx号”搬至“xx区xx大道xx号”,其他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不变,现申请予以变更登记,请贵局核实办理为感! 特此证明! 证明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9兹有xx村(居)民委员会(出租方:xx)将位于xx的房屋面积平方米,使用期限为xx至xx租给xx用于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使用,该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产权属于xx所有,因故未办理《房屋产权证》该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不属于租用、借用、非法买卖国有、集体土地擅自建盖,并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不属于道路两侧私搭乱建、开窗破墙、破坏绿地擅自建盖;该场地产权发生争议,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特此证明! 居民(村民)委员会 年xx月xx日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10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系xx公司xx分公司,因经营需要,营业地址由原“xx区xx大道xx号”搬至“xx区xx大道xx号”,其他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不变,现申请予以变更登记,请贵局核实办理为感! 特此证明! 证明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11xx房产证明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系xx公司xx分公司,因经营需要,营业地址由原“xx区xx大道xx号”搬至“xx区xx大道xx号”,其他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不变,现申请予以变更登记,请贵局核实办理为感! 特此证明! 证明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12兹有我辖区居民/单位员工 姓名:xxxx身份证号码:xxx 在以下地址:xx省xx市/县xx区/村/居委会xx路xx弄xx号xx室(无具体门牌号,房屋坐落于东邻xx南邻xx西邻xx、北邻xx)拥有房屋一套,产权属于xx所有,面积为xx㎡。
特此证明 证明机构名称:xxx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13兹有 村(居)民委员会(出租方: )将位于 的房屋面积 平方米,使用期限为 至 租给 用于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使用,该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产权属于 所有,因故未办理《房屋产权证》该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不属于租用、借用、非法买卖国有、集体土地擅自建盖,并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不属于道路两侧私搭乱建、开窗破墙、破坏绿地擅自建盖;该场地产权发生争议,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特此证明 居民(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2019版 人教版 高中语文 必修 上册《第一单元》大单元整体教学设计[2020课标]](http://img.jinchutou.com/static_www/Images/s.g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