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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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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亦明
  • 文档编号:156256619
  • 上传时间:2020-12-16
  • 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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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xx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xx   按规定,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去年,本市防暑降温费的标准为每月140.6元,4个月共计562.4元,可按月或一次性发放   这个数字是怎么样来的呢?天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xx年度的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是4686元,所以xx年防暑降温费月标准为:4686元*3%=140.6元因此,关键来了:xx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还未公布,不过预计会有一定幅度增长,随之而来的xx年度防暑降温费标准也将有所上调   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福利待遇,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均应享有防暑降温费,暑期不在岗工作的人员不享受该待遇   据了解,职工享受的防暑降温待遇,除防暑降温费外,还应包括一些“软条件”,即用人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工作环境的通风,在工作场地安装电扇、空调等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饮水、饮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会买一些茶叶、白糖、绿豆等充当防暑降温费劳动法规定,防暑降温费必须以现金支付给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做不到,劳动者可以去监察部门投诉。

        xx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   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使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通过介绍,大家知道xx年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了吧xx年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以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1. 2. 3. 4. 5. 6. 7. 8. 9. 10.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xx】相关文章: 1. 2. 3. 4. 5. 6. 7. 8.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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