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房屋合同书
搭建房屋合同建房人:搭建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房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新搭建住宅房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建房人在取得蒸湘区国土局土地使用证手续后建房用地,建房人陆元瑞同意搭建人周能建出资建第四层。2、建房人与搭建人在杨柳村第六组陆元瑞原四层楼房东面国土局所批地基建一栋加楼顶为六层的住宅房,砖混结构。3、建房人陆元瑞与搭建人周能建协商同意周能建出资每平方 500 元面积为 150 平米一次付给陆元瑞柒万伍仟元(75000 元)建第四层。4、房屋全部竣工,保证地层到四楼畅通生活用水价面议,电到户,电表由搭建人出资安装,电价与建房人同等。、第四层室内装修由搭建人周能建自己出资负责装修。6、如遇害国家或开发商拆迁,建房人与搭建人一起与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第四层一切赔偿费用归搭建人周能建所有。、如拆迁房屋一赔一就按面积(150 平方)赔偿,如国家按人口面积赔偿,搭建人就按房屋协商单价赔偿,不得争议赔偿房屋面积。8、如遇国家征收房屋多占面积税,搭建人自己负责自建面积税。建房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搭建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