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使用搭伙协议
饮用水使用搭伙协议甲方(代表):乙方:甲方( )自行修建的饮用水池,尚有部分充足水源,乙方自愿搭伙使用甲方的生活饮用水,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应履行的义务:1、甲方应保证供给乙方充足的生活饮用水,旱、涝、霜冻、地质滑坡等自然灾害除外。2、甲方应负责甲方蓄水池至乙方水表间的水管线路及常年维修。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1、乙方应自觉爱护用水设施,发现任何不良现象及时报告甲方。2、本着一户一表的原则,乙方不得私自以任何理由,私拉乱接水管线路,否则罚款 1000.00 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3、乙方应保证(特别是霜冻天)水表的正常转动,发现水表破损、停止转动,应及时报告甲方维修,乙方只负责水表的成本价,不负责水表安装费。如水表不正常转动,乙方发现不及时、或发现后不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按 200.00 元/天收取水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三、搭伙事宜1、单价:880.00 元/块表(不含水表钱),从主水管破口处开始的接头、弯头等配件以实际数量和单价另算2、期限:双方约定,甲方水池使用性质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乙方可长期有偿使用甲方水源。3、大修基金:甲方水池自修建后第一个 10 年,乙方应付当时搭伙费的 1/2 作为大修基金,以后每 10 年付当时搭伙费的2/3 作为大修基金。四、服务协议:1、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水费单价 2.50 元/吨(水价以当时市场价为准)。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甲方运转,乙方每月至少保证用水 3 吨(以水表为准不足 3 吨按 3 吨计算),每季度收取一次水费。3、在服务时限内,乙方如需暂停用水,乙方则应向甲方申请报停(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停后申请开通按 50.00 元/表收取劳务费。五、建修用水如乙方因建修用水,需经甲方根据当时水源情况,本着保证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实行建修有偿用水,乙方负责水管、水表、接头、安装劳务费,由甲方安装后,方可使用(枯水季节以保证生活饮用水为原则,建修结束后用水协议自行解除),以实际吨位,按 3.00 元/吨计算费用。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20 年 月 日